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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期间是否允许离开城市?

2026-08-26南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

保释期间是否允许离开城市?

在刑事诉讼体系中,“保释”对应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遵守特定的义务,其中核心义务之一便是限制活动范围。

1. 地域限制原则:法律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县”通常指行政区划上的县级市、县或地级市的市区范围。这意味着,跨市、跨县的移动受到严格管控。

2. 例外情形与审批程序:如果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工作必要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居住地,被取保人不能自行决定,而必须提前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目的地及往返时间。只有经过执行机关审查并批准后,方可离开。

3. 违规后果:若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变更为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简单来说,保释期间并非完全禁止离开城市,而是禁止“未经批准”离开城市。合法合规的流程是“先申请,获批后出行”。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保释期限最长可以持续多长时间?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核心法律概念: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严格意义上并没有“保释”这一术语,与之对应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您询问的“保释期限”在法律上应理解为“取保候审的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十二个月的期限是针对每一个办案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在各自的诉讼阶段分别计算的,还是整个诉讼过程的累计,司法实践中通常理解为在每个诉讼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中,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所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案件进入下一个诉讼阶段,新的办案机关可以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期限重新计算。但无论如何,单次取保候审决定的有效期绝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后,必须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的市、县属于严格受限行为。建议您若有出行需求,务必提前与办案机关或执行派出所沟通,履行书面请假审批手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擅自外出,以免导致强制措施升级,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及您的人身自由。如有具体个案疑问,建议咨询您的辩护律师以获取针对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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